食藥署今日發布訂定「紅麴製品之食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」,針對紅麴製品食品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包裝、運送、貯存與販賣管制。
紅麴可產生色素,使食物呈現紅色之外,還有可降血壓、降膽固醇、抗氧化等具許多保健功效的成分。
但是紅麴發酵過程中必然會產生的物質,紅麴毒素,正確名稱為『橘黴素』,英文名citrinin,對人體及動物有肝腎毒性,衛生署規範紅麴米所含之citrinin含量濃度應低於百萬分之五(5 ppm),紅麴製食品(含膠囊錠劑保健食品)所含之citrinin含量濃度應低於百萬分之二(2 ppm),攝取紅麴製品時需慎選來源、留意標示。